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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县(市)畜牧局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县(市)畜牧局:
县(市)畜牧局是县(市)域畜牧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职能管理部门,县(市)畜牧局(包括各站、所)领导是改造与提升传统畜牧业、创新与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领导力量,加大对这支队伍的岗位培训力度,对县(市)域畜牧业健康发展、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将发挥重要助推作用。为此,自治区畜牧厅决定,将于2006年5月和7月分别举办一期"县(市)畜牧局长岗位培训班"。通过拓展思路、开阔视野的岗位培训,提高县(市)畜牧局长的科技素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知识层面、决策能力和工作效果、推动县(市)域畜牧经济发展。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县(市)畜牧局长、书记、副局长及各站(所)领导。
二、培训内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畜牧局长岗位职责、畜牧经济与法规、现代领导与管理知识、畜牧科技与经济发展、现代畜牧业发展技术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6年5月22日—6月10日
培训地点:新疆畜牧科学院
报到地点:自治区畜牧科技培训中心二楼(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21号,新疆畜牧科学院内)
四、培训费用
每人 元,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场地与设备费、组织协调管理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自理。参观考察费另具实收取。
五、考核发证
培训合格者颁发岗位证书,评选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六、培训要求
学员参培前请务必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不再承担单位的任何工作。
七、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即可报名。
联系方式:自治区畜牧厅科教处
联系人:吐尔逊别克
联系电话:(0991)8568308
新疆畜牧科学院科技培训中心
联系人:杨启堂
联系电话:(0991)4853657(兼传真)4835564
附件:1.“县(市)畜牧局长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2.“县(市)畜牧局长岗位培训班”实施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县(市)畜牧局长岗位培训班实施方案
根据畜牧厅科教处2006科技培训计划,拟委托畜牧科学院畜牧科技培训中心分别于2006年5月和7月各举办1期“县(市)畜牧局长岗位培训班”。为切实做好“县(市)畜牧局长岗位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各项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造和提升传统畜牧业,创新和发展现代畜牧业,提高县(市)畜牧局长岗位的领导水平、管理能力、知识水平、决策能力、促进区域畜牧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课堂培训、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搭建平台、良性互动、共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培训学习,达到进一步扩大畜牧科技与经济发展的知识层面,学习先进的畜牧科技、管理、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新经验,提升岗位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县城畜牧业发展之目的。
二、组织管理
该培训班由畜牧厅科教处牵头组织协调,畜牧科学院科技培训中心具体运作管理和组织实施,学员积极参与管理。
三、培训形式
该培训班计划20天,其中培训8天,参观12天,采取“疆内培训,疆外参观”的培训形式,培训由自治区畜牧行业与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教授与专家型领导、畜牧厅处室领导授课,参观到疆外畜牧业发达省区考察学习,学习先进经验,搭建合作平台,建立交流关系。
四、培训内容
主要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畜牧局长岗位职责、畜牧经济与法规、现代领导与管理知识、畜牧科技与经济发展、现代畜牧业发展技术等。
五、培训对象
县(市)畜牧局长、书记、副局长及各站(所)领导。
六、培训要求
学员参培前请务必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不再承担单位的任何工作。
七、结业形式
培训结业,每位学员写出培训总结,合格者颁发岗位证书,评选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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