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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科学院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程序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我院管理(服务)岗位进行用人机制的改革,推行岗位管理,现将聘任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1.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提出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职责范围方案,报院组织人事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本着精干高效、满负荷量工作的原则,按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核定岗位和数量;
    2.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上报的岗位及职责、岗位数量经院党委核定后下达;
    3.各单位、院机关分别召开动员会,公布本部门的岗位设置及相关任职条件要求;
    4.各单位成立聘任小组,确定应聘人选;干部职工按照本部门的岗位职责条件,根据自己的工作经历、目前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业务能力,自愿选岗竞聘。竞聘方式各单位自定;
    5.各单位及院机关聘任名单由院党委审核批准后,由院组织人事处统一公示;
    6.意见反馈。对公示的上岗人员如有不同意见的可反馈组织人事处;
    7.各部门进行签订聘约、上岗交接工作。
    岗位聘任工作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领导要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根据院的统一安排和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不等不靠,按照院党委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创造性地搞好聘任工作;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关心本次管理人员用人机制改革,为下一步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全员聘用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全院干部职工要正确对待本次改革,正确对待上岗和分流,在聘任过程中与本单位领导进行必要的沟通,保证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职责范围及岗位设置方案应于9月16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岗位职数、职责和任职条件于9月底予以公示,全部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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