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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畜牧科学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宣传月活动仪式 

    2008年3月22日,由自治区畜牧厅和自治区兽医局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仪式在人民广场隆重举行,自治区副主席钱智、自治区人大常委马明军副主任、自治区及地州相关单位领导及畜牧厅党委书记张志恒、厅长胡拜都拉、新疆畜牧科学院党委书记何海源出席了活动仪式。参加单位有自治区畜牧厅机关、自治区兽医局、自治区畜禽繁育改良总站、自治区防疫总站、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兽药饲料监督所、新疆畜牧科学院、乌鲁木齐市农牧局、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等有关单位。兽医研究所职工、研究生、实习生共65人代表新疆畜牧科学院参加了此次活动。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
我国兽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自治区畜牧厅厅长胡拜都拉就开展好《动物防疫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做了讲话。活动仪式后,各参会单位组织开设了专家咨询台,就动物防疫方面知识为现场咨询者进行悉心解答。兽医所符子华副所长、努素甫.艾力书记、张壮志副研究员、石保新副研究员、巴哈提副研究员、苏占强兽医师结合宣传板报、实物标本就人畜共患病布氏杆菌病、包虫病、结核及高致病性禽流感、宠物疾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进行了现场宣传介绍。
    此次《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动物防疫
工作的认识与了解,促使各部门和社会公民认识到自己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职责、义务,提高了预防动物疫病的意识和能力。为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正确把握《动物防疫法》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合力奠定了基础,为新法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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