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牧科党字[2006]14号
畜牧科学院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安排
院属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区直工委2006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和畜牧厅党组的意见(牧党字[2006]9号),经院党委研究,为积极贯彻落实区直工委和厅党组的活动安排意见,决定在全院开展此项活动。现就我院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真正做到学习党章要认真、遵守党章要自觉、贯彻党章要切实、维护党章要坚决。不断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后所取得的成果,关键是要不断增强各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责任意识、模范意识和先锋意识,推动科研与发展这个中心工作,为我院“二次创业”贡献力量。
二、实施步骤
根据厅党组安排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按以下方案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10日—31日)
各支部接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认真的学习和动员,要使党员同志们深知本次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是继去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后又一重大举措,要在认真学习党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写出心得体会。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开展,各支部书记是第一负责人,要亲自讲课学习,决不能以读代课,以读代讲,要有动员、有辅导,做到认识到位、内容完整、时间落实、效果良好。
(二)组织落实阶段(4月1日—9月29日)
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别是自去年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进行一次详细的查改。不断探索加强党的支部建设,提高党员战斗力的新方法、新经验。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也要广泛听取单位党外群众意见,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并将在开展活动中的经验和作法及时上报组织人事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7日—11月30日)
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各支部要注意在活动开展中的好人好事,要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做到实事清楚、数字准确,并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开展。随时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组织结构
为了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立我院“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何海源(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 浩 (院长)
成
员:司马义·尼亚孜、庞海涛、胥保华、哈列力·达来力汉、肖志东、袁燕、武坚、顾祥、任迅丹、塔娜、李宗元、侯纪东、托乎提阿吉·买买提、努素甫·艾力、王国营、罗永如、牙生·阿布都热依木、李文蓉、郑文新、时协根。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
主任:袁燕
工作人员:地里木拉提·热依木江、贾俊建、布力汗、蔡东苹。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抄报:畜牧厅党组
抄送:畜牧厅机关党委、院领导(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