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根据院党委的安排,5月16日上午,院纪检委组织院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就公款消费和公车管理问题进行工作检查和安排。各单位汇报了目前公车管理和公款接待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各单位取长补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院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执行;二是严禁使用公车到旅游景点游玩或到南山野外徒步;三是严格控制公款接待费用,因公接待费用要节俭;四是节假日公车要封存;五是严禁领导干部开公车;六是严格控制领导干部赴内地学习、考察活动,禁止无实际内容的学习考察活动。
5月13日,院机关办公室组织院机关司机,就公车管理和公车私用问题提出了专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