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本级教科文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2013年、2014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摸底和清理收回。院计财审计处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报送自治区本级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数据承诺函及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报表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会计中心财务人员利用双休日加班加点对院属各单位的结转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填列,并及时汇总上报。另外,自治区财政厅为有效监控存量资金情况,要求各单位的存量资金必须按季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