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开展地区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友好北路街道党工委根据各级文明单位2011年度的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年终验收检查结果,评选表彰了辖区7家单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根据沙友北党(2011)301号文件《关于表彰2011年度友好北路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的通知,我院被评为2011年度友好北路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