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
根据《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财教[2012]52号)和《关于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通报》(新科条字[2015]2号)相关规定及要求,2015年1月16日,院科管处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学科小组综合组专家对院属各研究所申报的2015年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以下简称公益性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团队项目3项(附件1)、重点项目21项(附件2)、青年基金项目10项(附件3),现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项目存在异议,均可向院科管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秦荣艳 电话:0991-4819931
杨会国 电话:0991-484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