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和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加快推进新疆草场确权承包和依法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同时明确,到2015年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面积将达到5.5亿亩。
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将对保护草原生态、维护牧民利益、实现牧区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目前,新疆大部分草场虽已承包,但受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有些地方草场尚未确权承包到户。已确权承包的草场,也存在许多问题。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还只是在试点地区开展,并未全面推行。
《意见》明确,今年全区37个半农半牧业县草场全部完成确权承包到户,全区80%以上的草场面积完成确权承包到户。全区不低于80%的草原面积划入基本草原范围。此次草原确权承包,要把人工草料地纳入确权承包范围。在全面核实后,将人工饲草料地承包内容填写进新的草原承包合同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人工饲草料地的用途。
为加快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制度落实,《意见》对依法确定草场使用权、依法审核承包经营权等措施作了明确要求,对跨区草原承包、联户草原承包等8个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办法。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